2024年7月19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fā)布第03/2024-Customs(CVD)號通報,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4月22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卡客車輪胎(New Pneumatic Radial Tyres for buses and lorries)作出的第一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建議,決定繼續(xù)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補貼稅,稅率為CIF17.57%。涉案產品為用于客車或貨車、帶或不帶橡膠管及/或橡膠瓣(包括無內胎輪胎)、輪輞直徑大于16英寸的新充氣子午線輪胎。涉及印度海關編碼40112010項下的產品以及40118000項下的部分產品(該編碼項下的進口產品描述符合涉案產品的描述時,則征收反補貼稅。反之,則不征收反補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