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4月8日,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更新了對中國進口商品的關稅規(guī)定。其中,以下商品將不受“對等關稅”約束:1、食品、藥品及人道主義物資(依據(jù)《美國法典》第50編第1702(b)條);2、已受《232條款》約束的商品:鋼鐵、鋁材、汽車及零部件;3、戰(zhàn)略性商品:包括銅、藥品、半導體、木材;4、未來可能納入《232條款》審查的商品;5、貴金屬(如金條);6、美國國內(nèi)無法獲取的能源及關鍵礦物。
此外,以下商品也享受關稅豁免:1、在途商品:在關稅生效前已裝載運輸且在生效后進入消費的商品;2、美國本土成分占比高的產(chǎn)品:若產(chǎn)品美國本土成分占海關價值的20%以上,僅對非美國部分征稅;3、符合美墨加協(xié)定(USMCA)的商品(非USMCA商品:25%關稅,非USMCA能源/鉀肥商品:10%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