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關于《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fā)獎〔2023〕1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的《江蘇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蘇政辦發(fā)〔2018〕29號)精神,按照《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號)和《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蘇科技規(guī)〔2018〕134號)有關規(guī)定,江蘇省鋼鐵行業(yè)協會將繼續(xù)做好2024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現就提名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數量
省鋼協最多可以提名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1名,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5名,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1名。
二、申報要求
提名工作應貫徹落實全省科技大會精神,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務國家戰(zhàn)略需求、做出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重大成果,特別是從0到1的重大科學發(fā)現和基礎理論創(chuàng)新、事關發(fā)展全局和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搶占科技和產業(yè)發(fā)展制高點的戰(zhàn)略性、前沿性成果,為加快建設高水平科技強省、服務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堅強支撐。
被提名者必須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要求,無科研失信記錄,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選。
(一)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提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fā)展中有卓越貢獻,或在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yè)化中,創(chuàng)造突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tài)環(huán)境效益或者對維護國家安全做出重大貢獻的個人。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省內單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蘇省內單位全職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仍活躍在科研一線,有較高的學術威望或行業(yè)影響力。
(二)科技進步獎
科技進步獎提名時須明確提名項目的等級,在“一等獎”“二等獎及以上”“三等獎及以上”三個選項中選擇一個。項目在評審中如落選對應等級,不再降級參評。
科技進步獎獲獎項目的授獎人數和授獎單位實行限額。一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11人,授獎單位不超過9個;二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9人,授獎單位不超過7個;三等獎單項授獎人數不超過7人,授獎單位不超過5個。根據最終評審結果,超出規(guī)定數量的個人、單位不列入獎勵范圍。
提名自然科學獎的項目,應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fā)現、重要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chuàng)新,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代表性論文專著公開發(fā)表2年以上(2023年1月1日(不含)前發(fā)表),研究成果具有明確的應用前景,對提高江蘇的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有重要作用。鼓勵提名聚焦世界科學前沿,開展基礎研究取得的原創(chuàng)性重大成果。
提名科技進步獎的項目,應在技術發(fā)明、技術開發(fā)、社會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關鍵技術或系統(tǒng)集成上的重要創(chuàng)新,已實施應用2年以上(2023年1月1日(不含)前開始應用),為江蘇經濟社會發(fā)展做出重要貢獻。鼓勵提名聚焦我省產業(yè)自主可控的重大需求,開展產學研協同創(chuàng)新的重大成果。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被提名項目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項目主要成果應在江蘇省內完成,科技進步獎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為依法在江蘇設立的法人單位,其他完成單位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2.所有完成人、完成單位均對項目有實質性貢獻,并按照貢獻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再調整。項目在知識產權以及完成單位、完成人等方面不存在爭議。
3.同一成果不在同一年度重復提名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已獲得國家或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的成果,不再被提名。
4.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和專利等主要知識產權均未曾在歷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5.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再作為項目完成人被提名2024年度省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
6.2022—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任一評審階段公示期間及之后申請退出的項目2024年度不再被提名。
(三)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
提名在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者應用基礎研究中取得重要科學發(fā)現,推動相關學科發(fā)展;或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fā)中取得創(chuàng)新性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或者產業(yè)化的個人。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省內單位,近3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蘇省內單位全職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活躍在科研一線,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公示要求
(一)提名前公示
1.項目完成單位或人選所在單位公示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項目全部完成單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茖W技術突出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2.提名單位公示
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在正式提名前,由省鋼協進行提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處理完畢后符合相關條件的方可提名。提名單位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
四、提名材料要求
1.關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提名材料要求
項目所列任務來源(計劃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項在兩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驗收結題,并提供結題驗收報告等證明。
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5篇,鼓勵提交在國內期刊發(fā)表的論文或國內出版的專著,提交的論文專著全部在兩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公開發(fā)表且主要研究工作為國內為主完成,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必須是國內單位。
科技進步獎項目提交的主要知識產權(類別包括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論文專著等)和標準規(guī)范等不超過10件,須已授權或登記、發(fā)表,且無權屬爭議,并如實填報有效與否狀態(tài)。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應是知識產權的發(fā)明人、權利人。提交的應用證明中至少有一項是在兩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開始應用,并提供生產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技術轉讓協議、專利許可證明等。
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除規(guī)定數量的論文專著、專利等知識產權和標準規(guī)范外,不以任何形式(含列表)提供規(guī)定數量外的知識產權、標準規(guī)范等。
2.關于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提名材料要求
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8篇,鼓勵提交在國內期刊發(fā)表的論文或國內出版的專著,提交的論文專著全部在兩年前(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公開發(fā)表,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須是被提名人選。提交的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guī)范等不超過10 件,須已授權或登記、發(fā)表,且無權屬爭議,被提名人選本人為權利人或發(fā)明人,并如實填報有效與否狀態(tài)。
3.提名材料由《提名書》和附件組成
《提名書》是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突出科學發(fā)現、技術發(fā)明或科技創(chuàng)新內容,及做出的績效和貢獻。創(chuàng)新和應用情況須提供佐證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證明材料應存檔備查。如因未如實告知材料中涉及的論文專著和專利等知識 產權、應用證明、經濟社會效益證明的數量、所有權、真實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況等而引起爭議,且不能提供相應存檔備查的證據,需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4.提名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紙質版與提名系統(tǒng)在線填報電子版對應內容須完全一致。紙質版簽名處須由本人親筆簽名,蓋章處須加蓋單位公章,且所蓋公章與單位規(guī)范名稱一致。
財務報表、應用證明、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等涉及財務數據的,均須加蓋財務專用章。
五、科研誠信責任及廉潔工作要求
(一)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
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要求,被提名人選、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負主體責任,應簽署書面承諾書。如有剽竊、侵占他人的發(fā)現、發(fā)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省科學技術獎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嚴格落實審核和提名責任
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自然科學獎項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單位、科技進步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國際科技合作獎的合作單位對提名材料負有審核責任,應書面承諾已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審核。
提名者應認真履行提名責任,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審慎審查提名材料,嚴格把關。同時,對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在征求相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配合做好把關。
提名者還須承擔異議答復、配合調查等職責。如有異議,完成單位、人選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并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對提名專家和提名單位實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項目、人選(組織)出現弄虛作假等問題,提名者審核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參照《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guī)〔2022〕3號),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應提名者進行減少提名指標,暫?;蛉∠崦Y格等處理。通過專業(yè)初評的項目、人選要求退出評審的,由提名者以書面方式向省科技廳提出。經批準退出的,如果再次以相關科學技術內容提名須間隔一個年度。
(三)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
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落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紀律二十條》精神,強化省科技獎勵工作各類主體的責任機制,將“打招呼”“跑找要”專項防治工作貫穿于提名評審工作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fā)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jiān)發(fā)〔2021〕44號)要求,嚴禁在評審階段打探專家名單、以“打招呼”“走關系”或其他方式干擾評審工作、破壞評審秩序、影響評審結果。對實施請托干擾評審工作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1.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要求,提名項目、被提名人選第一完成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負主體責任,應簽署書面科研誠信承諾書,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科研失信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不良信用,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guī)〔2019〕329號)進行相應處理。
2.嚴格落實審核責任。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提名項目第一完成單位對提名材料負有審核責任,應書面承諾已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審核。
3.嚴格落實《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國科發(fā)獎〔2023〕11號)相關要求。
六、材料報送要求
1.提名函1份,內容包括:提名總體情況,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的政治、品行、作風和廉潔等事項的審核情況,提名前公示結果,存檔備查材料核查結果,相關單位真實性審查和無涉密內容審查(專用項目提供保密審查)結果,提名匯總表。
2.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應提供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含附件)。
3.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應提供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含附件)、復印件10份(不含附件)。
七、報送時間及方式
1.報送時間
省科學技術獎在線提名系統(tǒng)關閉時間:2025年6月16日17:00;
省鋼協受理電子和紙質申報材料/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送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御道街58-2號明御大廈707室(210007)。
3.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朱丹玉、蔣莉
聯系電話:025-84490768/84486661,15996163893,18652992626
電子郵箱:jsgt0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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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科技廳關于2024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2024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學科組、專業(yè)組.docx
江蘇省鋼鐵行業(yè)協會
2025年4月28日
